嚴格控制質量體系,保證歐標托盤通行全世界
一、EPAL木卡板采用實木或合成木材制成,對歐標木卡板的規格尺寸,承載能力,木材的種類、濕度,托盤釘的規格、外觀都有統一規范的標準要求,符合IPPC及UIC規定。在木卡板的幾個部位和卡板釘頭上都有特定的標識,每一批產品都必須通過嚴格檢驗方能出廠。歐標卡板在循環使用中,用戶會按照統一的標準判定卡板是否需要維修或淘汰。統一的標準,嚴格控制的質量控制體系,保證了EPAL卡板在全世界。
二、按照規格可分為兩種:
1200mm*800mm,適用于歐洲大陸,德國,法國等。
1200mm*1000mm,適用于英國,德國,荷蘭,芬蘭等。
三、按照材質也可分為木制、膠合板、塑料等,常用的為木制托盤和膠合板托盤。
木制卡板材質為實木,出口需出具熏蒸證書,加蓋IPPC標志。
膠合板托盤材質為合成板材,已經經過高溫高壓處理,無需熏蒸檢疫,出口方便快捷,為最常用的出口托盤
歐標卡板特征及識別:
1. 左承重木塊上橢圓形的EPAL標識。
2. 右承重木塊上橢圓形的EUR標識。
3. 按照ISPM 15規定進行熏蒸處理的歐標卡板在中間兩塊承重木塊上橫向加印IPPC標識。
歐標卡板的特點:
1. ISO認證:歐標卡板是獲得ISO認證的六種托盤之一。
UIC 435-2
規格為800×1200mm、四叉孔、歐洲木質平托盤的質量標準
UIC 435-4
歐洲平卡板和歐洲Y型箱式托盤的修理質量標準
承載能力
歐標卡板是根據以下貨物堆放或所使用之叉車設計的:
1000kg 無規則擺放于卡板上的普通貨物。
1500kg 規則平整擺放于整張卡板上的貨物。
2000kg 緊湊、規則擺放于整張卡板上的貨物。
當托盤放在平整、剛性的水平面上,且貨物平整均勻擺放在整個卡板面時,多個載荷卡板相互堆垛,最底層的卡板必須能承受額外4000kg(共6000kg)的最大載荷